王安石在相位,子婦之親①蕭氏子至京師②,因謁公,公約之飯。翌日,蕭氏子盛服而往,意為公必盛饌。日過午,覺饑甚而不敢去。又久之,方命坐,果蔬③皆不具,其人已心怪之。酒三行④,初供胡餅兩枚,次供豬臠⑤數(shù)四,頃即供飯,傍置菜羹而已。蕭氏子頗驕縱,不復下箸⑥,惟啖胡餅中間少許,留其四傍。公取自食之,其人愧甚而退。 【注釋】①子婦之親:兒媳婦家的親戚。②京師:京城。③果蔬:泛指菜肴。④酒三行:指喝了幾杯酒。⑤臠:切成塊的肉。⑥箸:筷子。
1.解釋下列句中加點字的意思。 (1)公約之飯 (2)又久之,方命坐 (3)惟啖胡餅中間少許 (4)其人愧甚而退 2.翻譯: ①覺饑甚而不敢去 ②其人已心怪之 3.理解:上文末了說“公取自食之”,那么王安石到底吃了什么? 4.王安石是一個怎樣的人?讀了本文,你有什么感悟?
參考答案: 1.(1)代詞,代蕭氏子 (2)才 (3)吃 (4)回去 2.①覺得很饑餓但不敢離去 ②那人心里對這事已感到奇怪。 3.胡餅的四傍。即胡餅的四邊,沒有肉餡的部分。 4.王安石是一個艱苦樸素,勤儉持家的人。我們要學習這種精神,從自身生活做起,杜絕浪費,為建設(shè)節(jié)約型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