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著三天,雨下個不停。在下雨天里讀書是最愜意的。上次老爸送我的一本書還放在抽屜里,書名是《魯濱遜漂流記》。書很舊很舊,封面已看不出顏色,還用透明膠帶粘補過。 翻開書,里面的紙已經(jīng)泛黃了。扉頁上有幾行字,頭兩行是用毛筆寫的: 這是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 贈維兒 下面落名吳敬山。吳敬山是老爸的爸爸,我的爺爺,那么這本書是當年我爺爺送給我老爸的。送書的時間是1965年6月1日,現(xiàn)在推算起來,是我老爸12歲那年“六一”兒童節(jié)那天,爺爺送給他的。 接下來的兩行字是用鋼筆寫的,龍飛鳳舞,一看就知道是老爸寫的: 學會生存 贈緬兒 下面落名是吳維。 爺爺送給爸爸,爸爸送給我,真是一本三代相傳的書。 這是一本歷險小說,才讀了幾行,我就愛不釋手了。 小說的主人公魯濱遜是一個聰明機智而又具有堅強毅力的人。在一次航海中,船在南美洲海岸一個荒島附近觸礁,船身破裂,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,只有魯濱遜活了下來。海浪把他卷上了岸。這座小島荒無人煙,魯濱遜長達28年的歷險生活開始了。 他做了一只木筏,把沉船上的食物、制帆篷的布、槍支、彈藥、淡水、酒、衣服、工具等一一送到島上。他用帆布搭起帳篷,作為棲身之處,并將船上運來的東西藏在這里,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。 后來,魯濱遜開始在島上種植大麥和水稻。他學會了制作粗糙的面包。他捕捉并馴養(yǎng)山羊作為肉食的來源,又養(yǎng)了一只鸚鵡作伴。他還做了家具,擺在他所住的山洞里。 若干年后,魯濱遜救下了一個俘虜。那天是星期五,他就給這個俘虜起名叫“星期五”。從那以后,“星期五”成了他忠實的仆人和朋友。 又過了好幾年,魯濱遜在孤島附近發(fā)現(xiàn)了一艘英國船。他和“星期五”終于得到了離開孤島的機會。 我很喜歡《魯濱遜漂流記》的作者笛福在書中的一句名言:“害怕危險的心理比危險本身還要可怕一萬倍?!笔聦嵣系拇_如此: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精神的人,即使在惡劣的環(huán)境中,也終將會成為一個成功者,一個英雄。 我也非常喜歡魯濱遜這個人物。我想象中的魯濱遜是這個樣子的:身著羊皮短衣短褲,腰間別一把小鋸、一把斧子,肩上掛著彈藥袋子,背上背一個筐子,掛一支鳥槍,頭頂撐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傘……我希望自己能成為一個像魯濱遜那樣的人,一個探索者,一個發(fā)明家,一個善于創(chuàng)造性勞動的人。 我要好好地把這本書珍藏起來,等我有了兒子,我就把這本書再傳給他。 |